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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张志怡 2018-04-25 17:07:59
【政务访谈】《天津市既有建筑玻璃幕墙使用维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主持人: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遭遇自然灾害或事故时,该如何处理?
路红:既有建筑玻璃幕墙遭遇强风袭击、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发生火灾、爆炸等事故后,业主或者安全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玻璃幕墙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损坏程度制定处理方案,及时处理。经日常巡查、检查、安全性鉴定发现既有建筑玻璃幕墙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或者安全维护单位应当及时设置警示标志、采取围蔽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委托原施工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维修,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解除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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