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政民零距离》栏目网民“郭超”留言:湿性老年黄斑变性注射雷珠单抗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为什么天津市眼科医院告诉我不能报销?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2017 年8月30日,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将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 〔2017〕100号),已经自2017年9月1日起,将包括雷珠单抗在内的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我市医保报销,医保支付政策为“限50岁以上湿性年 龄相关性黄斑变性患者,并符合以下条件:1.需三级综合医院眼科或二级及以上眼科专科医院医师处方;2.病眼基线矫正视力0.05-0.5;3.事前审查 后方可用,初次申请需有血管造影及OCT(全身情况不允许的患者可以提供OCT血管成像)证据;4. 每眼累计最多支付9支,每个年度最多支付4支”。参保人员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政策的合规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报销。
据了解,部分公立医院由于受“药占比”指标考核,没有将上述药品列入本院采购及销售范围,导致参保患者无法享受刷卡购药和报销待遇。为此市人力社保局还专门下发了《关于做好36种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251号),明确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保障参保患者临床用药需求,确保惠民政策落地实施。(“津云”新闻记者 张令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