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主任,《实施方案》中关于停车秩序管理方面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吴秉军:(一)优化现有路内泊位管理。逐步撤除现状主干道、窄路双侧路内停车泊位,消除静态交通对道路系统运行的影响;逐步取消路外公共停车场周边200米范围内路内停车泊位;同时明确禁停道路,在禁停路段施划路测黄色禁停线,增加禁止停车标志;根据学校、商场、住宅区周边的停车特性,灵活设置全天停车、夜间免费停车、非高峰期限时停车等分时段泊位。
(二)加强停车收费管理。研究加大路内、路外泊位收费差异,以及路内收费价格阶梯化等政策;严格实施计时停车收费政策,禁止白天路内包月停车;重点整治车行道、人行道上非法收取停车费用的现象,维护良好停车经营秩序。
(三)强化违停的治理。以南京路、马场道、河北路、曲阜道等26条精品示范路为突破口,强化违停治理执法;同时加快电子警察建设,做到违停乱点全覆盖,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摄录;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开通举报专栏;加大违法停车成本,实行清障车随警勤务,重点路段违法停车及时发现、实时清拖。
(四)推进停车智能化管理。开展我市停车普查工作,摸清天津市停车的“家底”,保证后期设施建设与秩序管理工作过程中“问题导向化”、“措施定量化”。同时每年根据新建、调整的设施,及时对基础数据库进行更新调整。构建“天津市智能停车管理信息平台”,将静态设施数据、路内路外泊位动态运营数据进行整合,提升城市停车系统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并向社会开放共享数据,提升停车设施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水平。通过加强停车疏导,缓解市民出行时停车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