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红:天津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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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政务网 作者: 编辑:李昊旻 2017-04-25 10:57:18

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路红做客天津政务网

  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今年3月,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启动对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的改造工作。今天,我们邀请市国土房管局副局长路红做客天津政务网,为大家详细解读方案的有关内容。路局长,您好!

  路红: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们,大家好。首先,我代表市国土房管局向长期关心、支持我市国土房管工作的网民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感谢政务访谈栏目提供这个机会和平台在这里跟大家交流。

  主持人:好,路局长,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启动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相关背景好吗?

  路红: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并对天津工作提出了“三个着力”的重要要求,特别在民生工作上,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特别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而安居乐业,尤其是“安居”问题,就是老百姓最基础、最现实的需求。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一方面,近年来,各省市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各类安全事故时有发生,轻则财物受损,重则人员伤亡,住房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另一方面,北京、上海、山东等省市,包括我们天津,都在开展老旧住房改造工作,有些省市还出台了相关管理办法。虽然对老旧住房的概念不完全一样,但改造的内容,大体相近。

  尤其是近年来,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居民群众对继续实施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特别是解决居住安全问题,呼声较高,市委市政府决定市区两级财政拿出部分资金,改善老旧住房居住条件,消除安全问题,为群众谋福利。

  主持人:听了您的介绍,我们对开展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那么,这次改造工作的对象是什么呢?

  路红:这次改造主要针对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老旧小区主要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房屋及其设施设备老化、建设标准不高的住宅房屋。远年住房特指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商品房、少量公产房等(含平房)。在这里,我们把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统称为“老旧住房”,同时在时间上,把纳入此次改造的房屋,设定在上世纪,即1999年12月31日之前建成。这一时间节点,与我们上一轮旧楼区提升改造,设定的时间也是一致的。

  主持人:路局长,刚才您提到上一轮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那么这次改造与上一次改造,有什么不同,或者说这次改造重点在哪些方面呢?

  路红:关于上一轮旧楼区提升改造的工作,在这里我先简单给广大网民朋友做个介绍。

  我市在2012-2015年,利用4年时间对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199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2186个小区、6920万平方米进行综合提升改造,重点集中在居住功能方面,通过改造,使113万户、340万居民直接受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上一轮改造,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旧楼区提升改造没有覆盖全部老旧住房。一些超出设计年限未经加固处理的楼房、危损房屋、平房片和部分远年商品房小区未纳入提升改造。尤其是未纳入棚改的散片平房、未建立维修资金的远年商品住房设施设备老化严重。电梯、消防、燃气、二次供水及阳台外檐等方面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二是未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由于当时产权人不配合等原因,对房屋及各类设施存在的安全问题没有全面彻底解决。如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燃气户管改造、阳台和严损房屋加固均未全覆盖。三是安全长效管理责任未落实。部分老旧住房和提升改造后的旧楼区,因未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未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管理,产权人的责任意识和维护意识不强,使得改造后的电梯、消防等设施又出现新的安全隐患。以上不足,也是我们这次改造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老百姓的居住安全问题,鸿忠书记针对安全问题多次提出了“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治理安全隐患要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要求,东峰市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突破重点,补足短板”等要求,特别是今年2月22日东峰市长在老旧小区调研时,提出要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进行改造”的要求,结合市领导要求和群众的反映,这次改造将围绕上述四大功能开展,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燃气、二次供水、供电、路灯、井盖、甬路、围墙、阳台及外檐、严损房屋11大类、29项、76子项安全问题。同时,为了更好的满足百姓对老旧住房的居住要求,远年住房(也就是未实施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住房)将在做好安全问题改造的基础上,根据居民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补足楼内下水管道、安装楼道照明等34项功能短板。可以说,这次改造工作的重点落在解决居住安全问题上,但又包括补足功能短板等需求,最基本的目标就是要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守住群众居住安全底线的要求。

  主持人:好,刚才您提到这次改造工作的重点,那么能不能请您再详细介绍一下这次改造工作的总体安排呢?

  路红:今年3月30日,《天津日报》、北方网等我市主流媒体对开展老旧住房改造工作做了报道。今天利用此次机会,我再向广大网民朋友们,做比较详细的解答,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突出一个目标,针对两大范围,利用三年时间,完善四类功能,确保全部覆盖”。

  突出一个目标,就是要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补足短板,守住群众居住安全底线的目标。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体现在居住问题上就是让群众“居者有其屋,住者安其居”。前一个目标可以通过提高群众收入购买商品房、进入保障房等体系解决,而有了房子以后,怎么安全地居住?对于安全问题凸显的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则是各级政府应该注重和帮助其解决的问题。

  针对两大范围,就是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在前期基础调研中,经过与相关职能部门与各区政府的协同配合、逐项甄别,自下而上地查找出存在问题的片区,共涉及3069个片区、22496幢、127.58万户、8310.90万平方米,其中补足安全短板涉及老旧小区2127片区、14986幢、107.74万户、6665.42万平方米;补足安全和功能短板涉及远年住房942片区、7510幢、19.84万户、1645.48万平方米。

  利用三年时间,自2017年启动至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我们以本次改造工作11大类、29项安全问题为基础,根据存在问题数量,将列入改造计划的片区划分为Ⅰ、Ⅱ、Ⅲ三类。其中,Ⅰ类为存在10项以上问题片区,涉及148个片区、1114.59万平方米;Ⅱ类为存在5项以上问题片区,涉及1174个片区、4577.04万平方米;Ⅲ类为存在5项以下问题片区,涉及1747个片区、2619.28万平方米。同时,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单项安全问题严重程度,将单项安全问题划分为紧急(红色)、一般(橙色)两个等级。

  具体安排上,2017年将完成存在紧急(红色)问题的排险及部分Ⅰ类片区改造工作;2018年完成全部Ⅰ类、大部分Ⅱ类片区改造工作;2019年完成全部Ⅱ、Ⅲ类片区改造工作。

  完善四类功能,就是要通过改造工作,解决老旧住房在安全设施、服务设施、公共设施和外部环境四类功能方面存在的问题。

  确保全部覆盖,本次改造虽然主要集中在外环线以内的中心城区,但滨海新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及环城四区环外部分的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均要参照全市的统一方案、组织方式和实施标准,同步开展实施。

  主持人:路局长,按照时间安排,今年即将启动改造工作,那么今年改造工作的基本安排和工作进度是怎样的呢?

  路红:目前,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各区政府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在前期充分调查的基础上,各区政府积极申报并确定了2017年各区的改造任务。经市改造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审定,市政府审批,确定了2017年中心城区老旧住房改造总量634片区,2426.11万平方米,33.3万户。其中,第一批开工涉及399片区,1334.73万平方米,19.67万户;第二批涉及235片区,1091.38万平方米,13.64万户。

  由于今年我市要承办第十三届全国运动会,可以说,今年的改造工作时间是非常紧的。目前,即将启动2017年改造任务工程量核定工作。同时,根据工作进度,各区政府陆续将开展小区宣传动员、清障拆违等工作,确定各区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机构。5月上旬,完成各区今年实际工程量核定,并制作任务清单。6月底-7月中旬,各区政府将根据工作量,完成施工招投标,7月初将陆续实施改造。

  主持人:我们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么大的工作量,如果没有资金保障,应该很难完成任务。那么本次改造的资金情况又是怎样的呢?

  路红:确实,资金保障是做好这项工作基本要求。根据初步估算,本次3年改造资金共需约60.36亿元。在落实资金来源上,市政府决定,市财政局多次沟通研究,基本确定了包括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专项资金,区级财政资金,产权单位(产权人)自筹资金,市级财政以奖代补资金等渠道。

  在具体资金安排上,一是供水、供电、供气等单位按照原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二是区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承担老旧小区出现回潮的改造资金。三是新增安全改造项目和远年住房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共同承担。其中:市级财政按照项目单项定额标准给予各区适当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区级财政和产权单位(产权人)共同承担50%,产权单位(产权人)一般承担10%,具体标准由各区人民政府制定。

  在市级财政拨付上,市财政将根据各区工程进度情况,按照首期启动、中期推动、验收移交三个阶段,分比例拨付补贴资金。同时,在确保全市改造标准的基础上,各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改造内容,提高改造标准,但所需资金由各区政府自行承担。

  主持人:好,局长,那么这次改造工作将会以什么形式进行组织实施呢?

  路红:在组织实施上,按照东峰市长要求“市政府做好顶层设计、区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协调”的原则,改造的实施主体在各区政府。各区政府将根据各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区级指挥协调机构或指定区属某个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由各区区长牵头,各区相关职能部门参加,招投标等工作都有各区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在具体工作上,各区政府还将充分发挥属地优势,以街道办事处作为基本单位,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开展改造工作。

  同时,由于本次改造涉及项目多、任务重、协调难度大。市政府成立了改造协调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市市场监管委、市建委、市市容园林委、市交通运输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公安局、市公安消防局、市安全监管局、市通信局、市邮政局、市水务局、市体育局、能源集团、水务集团、天津广电传媒集团、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等19个市级职能部门,由市国土房管局作为牵头单位。改造工作组主要负责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协调各职能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和制定各项工作的工作标准、导则,指导推动各区人民政府做好改造工作;审核年度整治计划,检查、督办、考核各区人民政府落实改造工作任务。

  主持人:前面您提到了上一次改造中还存在一些不足,对老百姓而言,可能比较关心改造后,我们是如何确保效果巩固,形成长效的呢?

  路红:刚才主持人提的这个问题特别的好。上一次旧楼改造之后,虽然按照属地原则对功能提升的项目进行了移交管理,但很多项目后期养管的效果还不是很好。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产权人的主体责任没有体现,街道办事处等属地政府和物业管理单位,监管责任没有梳理清晰,有些项目因为资金太少,物业单位不愿意接受,出现个别项目损坏后,无人负责的情况;二是后期养管经费不足。一些项目虽然在改造时,有维保的要求,但是过了维保期,后续费用无人落实,仅有的物业费用不足以支持项目的养管,如小区甬路破损、体育设施破损等。

  主持人:好,路局长,您的解读让我们对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那么您还有什么想跟网民朋友说的话吗?

  路红:实际上,从3月30日我市主流媒体发布相关报道以来,我本人就接到很多亲朋好友的咨询。大家很关心,有没有我们小区啊?都改造哪些内容啊?在这里,我代表市政府协调工作小组、市国土房管局感谢广大网民朋友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和远年住房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也借此机会,向广大市民提一个小小的要求,总结起来就是“三多”:多宣传、多支持、多监督。

  多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生工作上,曾指出“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工作思路,并认为“民生工作面广量大,具有稳定性、连续性、累积性等特点。要有坚持不懈的韧劲,一件接着一件办。”老旧住房改造就是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民生工作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市委市政府从实际出发,从有限的财政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资金,切切实实为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举措。正如鸿忠书记所说的,“民生工作,不是钱的问题,而是对百姓心意的问题”。应该说,这次改造,机会难得,值得珍惜。在此,希望大家能够多宣传、多解释,把服务民生,改造老旧住房的重要意义,让更多的市民群众了解、知道。

  多支持,老旧住房改造与百姓居住生活密切相关,它不是市政府、区政府一厢情愿、一己之力想干、能干的,它需要广大市民,尤其是改造所在小区居民的大力配合。比如燃气、二次供水、下水管道、阳台等改造,要入户,可能会暂时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消防、甬路、路灯、井盖、电力、严损房屋等施工,还会影响小区交通出行。上一次改造中,因为入户配合等问题,我们有些小区、有些项目,没能达到改造的目的,希望这次改造,广大市民群众,尤其是涉及切身利益的居民,能以大局为重,抓住机会,借力用力;与人方便,与己方便;放下小我,成就大我,全面改善和提升自身的居住环境。

  多监督,民生工程重在质量。改造工作用的是政府的钱,让政府的每一份钱用对路、用到位,就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和监督。一方面要监督政府花好每一份钱,另一方面要监督政府做好每一个项目。对此,我们希望广大市民能自发组建社会监督队、自发担任群众监督员,至少每个被改造的小区都能一名监督员,随时、随地参与改造工作,为我们提意见建议,重点对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进行监督;让我们共同把市委市政府这项服务民生的好事,做好做实。

  主持人:好的,再次感谢路局长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解读《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及远年住房改造工作方案》的有关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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