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网民朋友们,大家好!《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金融局拟定的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已下发实施,普惠金融发展着眼长远、服务群众,今天我们邀请到市金融局副局长孙静云做客天津政务网,为我们详细介绍这方面的情况。孙局长,您好!
孙静云:主持人好,各位网民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再次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介绍《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好,孙局长,那么首先请您介绍一下《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好吗?
孙静云:普惠金融顾名思义,就是让金融广泛地惠及大众。这一概念由联合国在2005年提出,是指以可负担的成本为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社会各阶层和群体提供适当、有效的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弱势群体是其重点服务对象。对于我国而言,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对于促进金融业均衡可持续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增进社会公平和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发展普惠金融,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到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5〕74号),将发展普惠金融提升至国家战略的高度,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服务和保障体系,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从而确定了明确清晰的奋斗目标,标志着我国普惠金融发展进入了全新阶段。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提出了很多普惠金融方面的改革措施。近年来,我市在普惠金融领域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市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出台了多项支持小微企业、“三农”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积极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已明确写入《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津政办发〔2015〕88号)和《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津发改规划〔2016〕8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印发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市金融局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15个市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本次制定出台的《天津市普惠金融发展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7〕1号),作为我市普惠金融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提出了我市普惠金融发展的总体目标,确定了6大方面27项工作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单位,推动普惠金融领域实现创新突破,让普惠金融成果落到实处,让更多的金融弱势群体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的金融福祉,这也是落实全市“双万双服”活动的具体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