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访谈】天津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解读
主持人:如果困难群众觉得自己符合低保条件,应该如何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呢?
郑燕翔:申请最低生活保障要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交申请。
申请时需要提供一些必要材料,比如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委托授权书、收入证明,根据家庭成员情况提供在学证明、残疾证、医疗诊断证明、丧劳证明等。
在申请时或者获得救助后,受救助的家庭和个人应该承诺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完整、有效;提供的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告知。因为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对家庭状况发生变化的受助家庭,要及时调整救助待遇。同时履行委托核查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住房状况的相关手续。与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还应当如实申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