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意见》在对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方面有哪些规定呢?
赵宏伟:在加强对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方面,《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市和区县审批联动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区县行政审批局的业务指导,重点做好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等辅导培训工作,在印发或转发涉及行政审批工作的文件时,做好沟通协调服务工作,满足区县行政审批局对空白证照的实际需求,确保正常发放。区县接件初审上报市有关部门审批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区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并加盖公章上报,其他部门不再受理初审和转报。区县行政审批局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各环节资料、数据等统计工作,及时积极配合市有关部门提取相关信息。在加强对行政审批局的监管方面,《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对区县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考核。一是市有关审批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区县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监督办法,明确管理内容,开展“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服务专项绩效考核。对区县审批的案卷,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二是市审批办会同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通过现场检查、系统调取、案卷抽查、音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区县“中心”办理行政审批服务的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实现全方位管控,高效化服务。
主持人:好,再次感谢赵主任做客天津政务网,向大家解读《关于深化区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内容。本期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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