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知道,一些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需要专家评审和现场踏勘,那么《意见》在这方面是怎样规定的呢?
赵宏伟:在专家评审方面,我们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专家评审机制,组织市有关部门、区县审批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的行政审批专家库,制定行政审批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将全市各个方面的专家按类别纳入专家库。行政审批部门在办理许可工作中对需要专家评审的行政许可申请,可统一组织专家评审,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同级财政承担。探索行政许可检验、检测、检疫等技术性环节由第三方办理的工作机制,提高行政审批的准确性和实效性。在现场踏勘方面,我们要统一规范行政审批现场踏勘行为,组织制定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实施办法,对依法需要现场踏勘的事项,区县行政审批局和进驻“中心”的市垂直管理区县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行业标准,指派2名以上的专业踏勘工作人员,持相关证件和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踏勘,形成书面意见按照规定归集到行政审批等档案材料备查。为保障现场踏勘工作顺利开展,《意见》要求市有关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要为开展现场踏勘提供车辆等保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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