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主任,现在很多行业都实行标准化作业,《意见》是否对审批标准化方面提出了新要求呢?
赵宏伟:《意见》对审批办理的标准化和审批程序的规范化都有明确要求。首先说审批标准化,我市的行政审批工作,一直在持续探索和实施标准化的服务方式,如滨海新区的SOP标准化审批等,《意见》要求全面实行标准化审批服务升级。不仅要明确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服务场所的标准,还要明确行政审批服务的标准,在此基础上,深入推进标准化审批服务,按照“一事项一标准”、“一项目一流程”,编制每个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标准,打造审批服务标准的升级版,逐步建立起覆盖基本建设、行业准入、技术改造和外资外贸等方面的审批标准流程,实现标准地标化,流程网络化,操作系统化,档案电子化。其次是审批程序程序规范化,在规范行政审批实施程序方面,《意见》要求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实施程序的规定,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实施程序再造。对每一项行政许可事项的申请、接件(补正)、受理、审查、决定等办理过程,分别从实施主体、审批人员、审查内容、实施时限、材料流转、注意事项等方面依法进行规范。对依法需要履行的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审图、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等环节,进行细化量化,实现行政许可程序合法合规、详细明确、过程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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