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官网发布的消息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3月16日予以发布,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实施了18年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正式被废止,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
废止的目的是什么?为什么是住建部和公安部发文废止?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是否将提速?改革方向又是什么?一时间,围绕出租车行业的很多问题在网上开始引发讨论。
废止原因:已经与时代脱节
为什么《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废止是由住建部和公安部联合废止,而非人们通常认为的交通部呢?原来,该《办法》是经原建设部、公安部批准,自1998年2月施行,涉及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管理办法》要求,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应符合相应资质,经营者以及驾驶员在服务中履行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同时,对出租车服务中产生的投诉和纠纷进行明确规定。
但是,经过18年的时间,不仅整个出租车行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主管部门也变为交通部,住建部已不承担这项职能了。而且在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国务院也要求清理过期的、不合时宜的政策法规,因此该《办法》废止也是很正常的。
出租行业:站在改革的路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约车越来越被普遍应用,这给了出租车行业很大的冲击。网络约车是一种新的交通方式,但功能与普通出租车是呈替代关系的。原来在网络约车出现之前,出租车的客流是能够得到保证的。就天津市而言,出租车总体数量常年保持在31940辆左右的水平,供给一定,就使传统出租车的客源能够得到保证。但当网络约车出现之后,车辆的供给增加了,对于传统出租车的客流造成了较大的影响。
笔者在对出租车行业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发现,一些出租司机认为,网络约车和出租车做的事情是一样的,但是两者竞争的起点却不公平:出租车要缴纳很多税费,车辆八年也需要报废;但以私家车为主力的网络约车并不会面临这些经营成本。对于网络约车来说,只是私家车主在主要职业收入之外的额外收入;而对于出租司机来说,这是整个职业收入的下降。
改革方向:需要一碗水端平
2015年,交通部制定了《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今年的全国“两会”期间,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目前两文件还在修改阶段,争取尽快出台。
对于未来出租行业的改革方向以及是否涉及网络约车的管理,笔者认为,要对传统出租车和网络约车需要按照统一的规范进行管理,因为尽管两者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功能上还是一样的。他举例说,比如对于乘客的安全保障标准方面,两者应该相同;在税费、车辆报废等方面的规定,也应该运用统一的标准。
此外,对于网络约车,并不是所有的私家车都可以纳入网络约车的队伍中。因为如果所有的私家车都加入网络约车,那么就会造成运营车辆供给过量。这样一方面不利于拥堵治理,另一方面还可能对以公共交通为主的城市交通建设带来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