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市场监管部门在2016年将开展哪些工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呢?
杨振林:2016年,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十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药监总局工作部署,准确把握新常态下消费维权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更加务实高效地开展消保维权工作。
1、引导消费市场良性发展。坚持问题导向,从根源上入手解决问题,发挥市场主体在消费市场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一方面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开展社会宣传,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理念和消费习惯,提高依法维权的能力。另一方面规范约束经营者维权自律,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消费纠纷和解、先行赔付等工作制度,推广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机制,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提升投诉举报平台建设水平。坚持“一条热线助维权”,保障投诉举报热线全天候开通,实现一体化规范运行。升级完善投诉举报软件系统,进一步实现统一标准流程、一体化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消费者诉求回馈考核体系,提升投诉举报平台运行效率。提升投诉举报数据分析和监测能力,发布消费警示,为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3、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消费维权执法监管。瞄准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点,加大消费维权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消费侵权行为;加大消费者投诉中严重违法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处罚信息要及时录入我市信用公示系统,逐步建立完善消费维权长效监管机制。
4、健全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建立健全内部体制机制,提升“一个部门管市场”的维权优势。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适时启动《天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立法修订工作。加强与有关行政机关、行业协会的维权协作;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进驻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对接工作,加强与街镇政府的协调沟通,逐步扩大范围,规范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处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发挥消费维权服务站宣传阵地作用;协调媒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共同参与消费维权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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