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我们知道,市市场监管委是在2014年7月由原来的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三个部门“三合一”整合而成的一个新部门,社会关注度很高。那么市场监管部门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呢?
杨振林:过去的一年,我们积极适应职能和融合职能转变的新形势,以构建政府主导、协同共治的消费维权体系为目标,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效能,努力做好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守护神。
一是建设功能完善、标准统一的投诉举报平台。整合原三局消费维权职能,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处机构,专司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协调职责,整合优化12315、12365、12331三个投诉举报平台,研究开发适应市场监管工作新形势的投诉举报软件系统,做到三个呼号、一个机构、一支队伍、统一标准流程、一体化规范运作。落实“一个号码管服务”,与市政府8890便民服务专线成功对接,整理市场监管部门维权知识库,方便8890接线员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及时处理8890便民服务平台分派的工单,依法办理消费者投诉、举报。
二是健全纵横联动的消费维权网络。发挥“市级、区县级两级投诉举报中心,市场监管委、区县市场监管局、街镇市场监管所三级维权网络”架构优势,落实消费维权属地管辖,纵深推进消保维权工作;推动建立消保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实现市场监管系统上下互联互通、维权联动。与发改、交通运输、旅游、邮政等行政部门深化消费维权协作,推动联合维权;推进消费维权工作进驻20家街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社区、村居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方便社区居民和农村村民就近维权;与建筑装饰、装饰装修、家居、汽车后市场等行业协会密切沟通协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是开展消费教育引导。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配套规章为重点,开展社会宣传活动236次,发放宣传材料11.3万份。配合天津电视台举办3·15晚会,走进网络媒体、电视台、广播电台开展宣传活动,在纸质媒体刊发新闻稿件63份。在市场监管政务网站开设消费提示专栏,依托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展示维权动态,与网民互动交流,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
四是督导企业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推动消费维权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活动,向全市349家消费维权服务站分转和解消费者投诉11527件。深化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机制, 344家企业快速解决小额消费纠纷1.98万件,无障碍退换商品10.15万件,涉及金额935.23万元。督促消费环节经营者全面落实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制度,引导全市61家企业率先推行赔偿先付制度。
五是集中治理消费侵权热点问题。集中开展家电、服装鞋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计量器具等重点商品市场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无证无照经营、虚假违法广告、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等专项治理,组织汽车4S店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双十一”和“双十二”购物节网络交易监管等消费维权专项执法,深化美容美发、洗染、健身、家电维修等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42件。
六是调动社会力量开展消费维权监督。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投诉举报服务窗口,听取意见建议。坚持每年制发《消费维权报告》,在我市“两会”期间向会议代表提供。发挥消费者协会组织作用,开展消费者代表走进企业消费体察、点评银行不平等格式条款、居民供热现状及满意度调查、家电和家庭装修专题投诉月、平板电视座架挂架专项调查等活动,在市文明办的支持下,组建170名专家学者和法律人士在内的消费维权志愿服务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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