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办法》中提到了关键词“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那么《办法》对于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论述是如何展开的呢?
宋国:生产经营单位承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中必须履行的义务、承担的责任,并接受未尽责的追究。《办法》第四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做出了高度总结和概括,共计十八个方面的内容。《办法》自第五条至第二十五条逐条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内涵予以了展开论述,主要包括七大保障体系:一是责任保障体系,解决“谁管什么,担什么责”的问题。《办法》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予以了明确,并要求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机构、人员保障体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人管、有机构管的问题。《办法》第六条规定了不同体量、不同危险程度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标准;三是制度保障体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责任到位的问题。《办法》列举出了十五项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供生产经营单位参考借鉴;四是标准规范保障体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与时俱进,严格标准规范的问题。《办法》要求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安全管理;五是资金保障体系,解决安全生产投入问题。《办法》第八条对安全资金提取、使用等做了明确规定;六是培训教育保障体系,解决人员素质与岗位要求相匹配问题。《办法》从培训计划、培训资金落实、培训范围(人员)、培训记录和档案等方面均予以了规范;七是现场安全管理保障体系,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突出隐患问题。《办法》对安全间距、安全设备、危险作业、出租发包行为、安全通道(标识)、自动控制、监控体系等现场管理方面均做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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