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那么应急响应是如何启动的,各部门、各区县、各单位和公众如何获知预警信息呢?
孙韧:天津市准确预测到重污染天气过程后,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上报启动应急响应的请示。
对于Ⅳ级(蓝色)预警经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批准后,预警信息通过市环保局政务网站、政务微博和天津市环境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等渠道向社会进行提示,且此级别的预警响应不设立解除审批条件,当AQI<200时自动解除,主要预警目的为及时向我市公众做好预警提示。
对于Ⅲ级(黄色)、Ⅱ级(橙色)预警要经市人民政府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副市长批准,Ⅰ级(红色)预警要经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准,预警信息以市人民政府名义发布:首先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文件传真的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15个成员单位和16个区县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接到预警信息后,根据预警级别,立即通知管辖范围内的各单位及工业企业、各类施工工地、学校及幼儿园、机动车车主及驾驶员等启动(调整或终止)应急响应。同时,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过手机短信向我市领导、各责任部门和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联络员、及重点企业负责人约500余人群发启动应急响应的短信通知发布预警信息。随后,市政府新闻办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主要媒体及"天津发布"微博门户向公众刊播启动响应的消息。整个过程不超过3小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