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那么我市对环境空气污染形势是怎样研判的呢?
孙总:市环保局和市气象局联合组织开展本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工作,签署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与气象合作的框架协议》。根据框架协议,两部门重点从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联动机制、联合开展城市空气质量预报及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加强资源信息共享、推进科技联合攻关、强化重大规划与重大工程的协调等5方面开展合作。
每天会商两次,上午9∶00进行第一次视频会商,由环保部门向气象部门介绍空气质量监测结果,气象部门则根据卫星云图等资料,向环保部门提供未来48小时的风向、风速、是否有利于污染物扩散等信息,并互相通报数值预报和统计预报结果,由此判断第二天空气质量情况,作出预报。下午16∶00进行第二次会商,主要是进行预报结果跟踪,看天气、污染形势是否有较大的变化。
如果出现重污染天气,那么环保与气象部门的会商频次会增加到1天4次。除了9∶00和16∶00外,12∶00和20∶00还会各增加一次会商。并将相关情况报告给由环保、气象、建设、交管、重点企业、科研院所等部门或单位专家组成的天津市重污染天气会商专家组。与专家组一起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气象及污染状况,开展48小时预报及其后两天潜势分析,慎重提出专家会商意见,决定是否提请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
除了日常预报外,环保与气象部门还定期交流。总结前期预报结果,对后期预报进行研判。遇有重大节日、活动保障和采暖期前等重要时间节点,还会进一步加大沟通交流频次。遇有天气转变或预报与当天实际情况不一致时,还会随时沟通。此外,我们还借助国家环境保护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的技术能力,开展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识别影响颗粒物的主要来源,对重点区域开展精细化来源解析工作。同时,充分利用综合观测实验室的激光雷达、在线离子分析仪等设备关注颗粒物成分变化,利用模型模拟手段掌握污染形势变化,全方位提供监测预警能力。
总体来说,对重污染天气过程的准确预报,是天津环保与气象两个部门采取会商机制的结果,是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重要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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