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好,孙总工,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预案》的组织机构和体系是怎样设置的呢?
孙韧:按照《预案》规定,我市成立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督查组、各组成单位。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应急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设置在市环保局,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协调指挥部各组成单位及时、有效地开展应对工作;应急指挥部督查组由市环保局和市政府应急办组成,组织应急响应期间对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应急保障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急指挥部各组成单位由16个区县政府及市环保局、市应急办、市气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建设委、市政府新闻办等16家市级委办局组成,在启动应急响应期间,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组织、督促、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天气预案体系包括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该预案为市政府市级专项预案之一,其下由有关的市级政府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区县人民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实施方案、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预案支撑,共同构成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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