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下午4点多,本人母亲因脚踩到钉子,自己在家简单处理后去总医院急诊打破伤风针。到医院后,大夫让去护士站处理再打针。母亲到护士站后,在岗护士问明情况后问是否还流血,母亲答不流血,护士说不流血还处理什么,直接打针去吧。到打针处做皮试成阳性,大夫说不能打,让去其他小医院或中医一附院去打。当晚,我带母亲去其他医院打针,大夫说可以通过脱敏注射法注射破伤风针。
本人投诉总医院相关人员:
1、病人说不流血了,就可以不检查不消毒不处理伤口吗?
2、明明皮试阳性可以用脱敏注射法注射,为什么支走病患?如果病人因此延误最佳注射时间,责任在谁?
3、总医院向其他小医院推病人,这样做法是否正确?
希望相关部门予以解决,这就是我们三级甲医院的医疗水平吗?破伤风针需要将病人推到小医院解决?
尊敬的秘舒网友:
患者自述踩到钉子有三四天了,此情况不是急诊外科治疗范围;一般患者在破伤风皮试阳性情况下,脱敏注射也会出现意外过敏情况,医生告知患者可到其他医院询问是否有免皮试破伤风注射液,并未存在推诿患者情况。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