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3日晚,本人女儿(11岁)在天津医院儿科急诊接受左手掌内侧逢合手术。原伤口0.5CM,剪刀戳伤。术前接受各种检查时,接诊大夫建议X线检查是否有异物,肌键、神经是否断裂,本人拒绝并签字确认,承担二次手术的风险。接诊大夫说手术时会将伤口撑开查看(并非延长伤口)。手术完毕。因包扎完毕,无法查看伤口,回家静养。第二天,换药时,发现伤口被人为延长至3CM。延长原因为检查肌键、神经是否断裂。手术中,医院擅自延长伤口,是否需要履行向家属告知义务?是否存在过错?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动接受伤口人为延长的事实。本人通过门诊办公室找到手术大夫面谈,确认手术中的伤口延长需要家属同意,但未征询。大夫称此为手术中常规医疗手段,本人不认可。向其上级领导反馈。门诊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其上级领导忙于手术,无法接待本人。
负责同志:您好!
我院接到贵处关于姚建民先生对医疗问题的信函,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目前我院主管部门已和患者家属电话取得联系,约定时间到医院进行面谈、深入沟通。
天津医院门诊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