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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郭先生 提问时间: 2014-09-11 1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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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洗发吸收公众存款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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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天津市卓远天泽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已经被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公司法人等负责人也要被判刑,由于之前不了解信息,没有报案和进行受害人登记,现在判决出来以后还能得到赔偿吗?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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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张楠 回复时间:2014-11-13 14:11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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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郭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这属于受害人遗漏的问题,您可以拿着相应判决及自己的相关证据咨询办案的公安部门。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张楠律师
2014年11与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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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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