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检察机关按照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总体部署,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办案力度,严厉惩治危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自2013年1月至2014年8月,天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农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6件87人,其中大案43件67人,要案1件1人,侦结50件79人,挽回经济损失303.75万元。
天津各级检察机关惩腐肃贪主动出击,重点对近年来受理的涉及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国家强农惠农富农专项资金以及优抚、安置、救灾、低保、征地补偿等控告举报线索进行梳理评查,对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查办。同时主动与纪检监察、审计和土地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深挖线索,扩大案源,加大打击力度,查办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危及农村稳定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天津检察机关在办案中,还注重结合案件特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堵塞漏洞,从源头上遏制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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