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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陈晔涵   提问时间: 2014-09-04 09:48
 标题:关于消费者维权
内容:

    律师您好:

    我们在环渤海集美家居购买的沙发,很短时间就坏了,因为有卖场电话直接联系的他们,修了一次。之后刚过一个月,同一个沙发另外一条腿又坏了。中间的双人位还出现了问题,我们又联系了卖场答应更换。但迟迟没有落实,我们直接找到商城。商城以我们没有在他们银台交款而是直接在店内交款为由拒绝解决。无奈之下我们拨打了12315。工商所的工作人员帮助约他们调解,他们商城的态度就像一个中介,在我们和专卖店之间周旋,不愿承担责任。工商所给我们的答复就是他们只负责帮助调解,另一方不配合不解决他们没有办法。作为消费者我感到非常无助。我们从集美买了不止沙发一样家具,还在别家购买了电视柜,我家亲戚也在别家买了沙发。可见在卖场交钱是普遍存在的现象,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时候,售货员让我们在哪交我们就在哪交了,并无怀疑。我们购物冲的是集美的知名度,如果专卖店开在大街上我们没听说过,肯定不会买。我认为他们作为商家,招租挣租金,但是一出现问题就以没在商场银台为由拒绝解决,这样的做法太不负责任。这样的情况我们消费者可不可以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应该怎样做?

回复部门:刘艳   回复时间:2014-09-05 11:08   是否超时:否

你好: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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