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农民工,老板拖欠了几个月的工钱了.最近因为要用钱所以去向其追讨.他不但不给钱,还说不想干了就走人.并且扬言要扣减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减日期从进厂那天算起,就连他说给的百分之八十的部分也是要等他有钱了才给,他还说不服去劳动局告他,他不怕.因为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所以实物证据不足,希望您能给一点好的建议.不胜感激
直接去法院起诉,要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