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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小刘 提问时间: 2014-08-01 0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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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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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您好!我在本单位工作七年了,从工作到现在签了两次合同,一次一年,一次六年,工种为短期合同工(临时工)。现在合同要到期了,公司强迫我们写辞职报告然后给我们转为劳务派遣工,但是我们怕写完辞职报告以后公司就把我们辞退了,所以不想写。我们现在就想咨询一下,如果我们不写辞职报告,合同到期的时候公司有权利辞退我们吗?如果有,我们会得到什么赔偿吗?如果没有,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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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张倩 回复时间:2014-08-02 08:51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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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合同到期后即使不辞职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应定补偿您7个月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连续两次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书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用人单位应当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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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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