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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几年在村里的养殖区承包了一片土地,做养殖厂,并且一步步的做大,厂房不够了又新盖了一些厂房,并且建成投产,当时合同上确实说遇到国家征地会随时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到了征地的时候只给了一点旧厂房的补偿,国家说是违法建筑。但是我和村里是签了合同的,村里说那片地是国家批的地做养殖区的,而且村里也承认我那个不是违法建筑,并且在申请营业执照时也把后来那些新建的厂房算进去了,就是手国家也承认了那不是违章建筑。
我是不是可以告村里合同涉嫌欺诈,让村里赔偿我呢?谢谢您的帮助
您好!关于您养殖厂房是否违章建筑的问题,要看你建厂房时是否办理过用地手续审批,还要涉及你和村里签订的合同的具体约定情况。
当时村里办这个养殖区,是承诺过这块地是办完了审批手续的。我对这个用地审批手续不是特别清楚,当初版营业执照时,工商部门要求村里开具了这个建筑不是违章建筑的书面文字并加盖公章了。这个算不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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