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 天津 | 民生 | 广电 | 津抖云 | 微视 | 读图 | 文娱 | 体育 | 图事 | 理论 | 志愿 | 专题 | 工作室 | 不良信息举报
教育 | 健康 | 财经 | 地产 | 天津通 | 旅游 | 时尚 | 购物 | 汽车 | IT | 亲子 | 会计 | 访谈 | 场景秀 | 发布系统

"津云"客户端
发表人: 王海南   提问时间: 2014-07-11 14:52
 标题:爷爷的房产被人更名
内容:

    律师您好!老家农村有个房基地原始登记名是爷爷和他弟弟的,两位老人均过世。前段时间家里想把地基分开登记两个房产证上,但去问爷爷弟弟的儿子时,他说已经被他改为他的名字。所以请问律师他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是不是镇里土地部门也有责任呢?

    我要怎样可以把属于我家的房基地要回来呢?

回复部门:张文达   回复时间:2014-07-31 13:33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海南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 ,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由人民政府处理。
          ……

    个人之间、……的土地使用权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 , 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

  故您可以先和爷爷弟弟的儿子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再要求县政府或县政府处理,对乡政府或县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4年07月31日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请输入查询码:
忘记查询码?
请输入验证码:
看不清?
查询结果后请及时进行满意度评价
·特警擒“油耗子”:私装特制泵30秒吸干大货燃油
·手术中有偏差致使术中时间加长
·中国农业银行实名制维权
·二手车买家不过户
·孩子产检(四维检查)均正常,但出生后腓骨不全脚趾畸形
·2年前卖房,今天过户税金涨了,谁该承担?
·卧室顶子渗水
·财产纠纷及法院判决事宜
·欠款
·拖欠工人工资
关于北方网|广告服务|诚聘英才|联系我们|网站律师|设为首页|

Copyright (C) 2000-2024 Enorth.com.cn, Tianjin ENORTH NETNEWS Co.,LTD.All rights reserved
本网站由天津北方网版权所有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津B2-20000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205099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2120170001津公网安备 120100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