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女士网民:
您好,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1. 婚假属法定假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婚假属法定假,公司应保障您休婚假的权利。
2. 关于法律救济途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条规定,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和诉讼的受理范围。
据此,建议您与公司就婚假事宜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您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处理;若经投诉后,仍不能处理的,您可选择向公司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观典律师事务所 王明弟律师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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