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律师:
谢谢您上次的解答,这次还想咨询您一下,如果我前配偶同意办理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那我们如何办理呢?这个协议如何法律承认,以便将来我们申请准生证使用,您受累告诉我一下流程可以吗?谢谢!
尊敬的网民朋友您好:
就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的前配偶同意办理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的话,你们双方应该签订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在双方的变更协议中应当写明一方向另一方应当按月支付的孩子的抚养费,这一点应当同你的前配偶达成一致,以免日后发生 不必要的纠纷。
感谢您的参与。
谢谢。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王士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