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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郭胜 提问时间: 2014-05-30 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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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3年6月工伤,休假期到2013年9月,等级没定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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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你好,我于2013年6月在工厂工作时用金属穿透左手食指,被认定工伤,给了2个半月休息日,在这期间没有对我进行工伤等级认定,请问现在怎么在申请工伤认定,因为之前不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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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赵越 回复时间:2014-05-30 14:25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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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你好,现就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用人单位如未按法律要求给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你可以自己到当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进而要求工伤赔偿。建议你先到劳动局工伤科去跑一趟,他会告诉你详细的需要准备的资料和材料。
天津本诚律师事务所 赵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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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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