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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肖玲   提问时间: 2014-05-29 08:48
 标题:孕期工资被降是否合法
内容:

    公司由天津搬往苏州,并与天津方面的正式员工协商签定解除劳动合同,并规定2014.6.13为合同的最后一天,但由于我目前正处于孕期没有签订解除合同的协议,但现在单位单方面决定自6月13号将我的工资降为天津市最低工资的80%直到我签订解除合同的协义,请问单位这样做是否合法,我是否需要向有关部门提请劳动仲裁。

回复部门:程新霞   回复时间:2014-05-30 23:05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肖玲:

       您好!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单位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感谢您的信任!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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