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名出租司机拼客运营且不打表,被乘客用手机将过程摄录下来并将此视频上传到出租车网络投诉平台,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这名违规司机给予停运5天和罚款1000元的处理,并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这也是今年以来客管部门开出的本市出租车行业对驾驶员违规拼客运营的首张罚单。
乘客渠女士在上传视频投诉的同时还有如下文字表述:“2014年5月7日晚6点30左右,我从土城地铁站出来想搭乘出租车去水晶城,车牌照号为津E15540出租司机让我上车后再拼一个人一起走,并且各收一份钱……我希望有关部门对这种强行拼客现象进行整顿治理……司机实收我10元车费,没给我发票。”
客运稽查执法人员立即对此案进行调查,发现承揽此趟业务的是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河西分部的驾驶员白某,白某承认有此趟业务:“我在那天待租运营时,有一位女乘客要坐我的车去水晶城,我说我有一个客户去梅江,顺道给带过去……我就把她送到水晶城,然后又把那位乘客送到梅江,乘客投诉我拼客……我认识到拼客不对,以后必须改正,并愿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批评教育和处罚。”
最终查实,白某在土城地铁站分别应租两拨乘客去水晶城和梅江,而且在运营中不打表,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客管部门依法予以了严厉处罚,并于2014年5月26日处理完毕。(通讯员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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