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市客管部门曝光本市首例的哥因在出租车内吸烟被处罚案例,违规的哥被依法处罚1000元,并于近日处理完毕。
乘客杨女士于2014年5月10日早晨8:39分从中山门轻轨站搭乘联众出租汽车服务中心河东分部的司机辛某某驾驶的津E05598号出租车去友谊路与围堤道交口。辛某某驾车于运营途中在车内吸烟,且一路接打手机。乘客杨女士用手机将司机辛某某上述违章运营行为拍照并上传投诉到市客管办网络投诉平台。客管办执法人员经过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对该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实施了1000元的经济处罚。(通讯员 杨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