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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任常亮 提问时间: 2014-05-13 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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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污水外溢没人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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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窗户下面有个污水井,夏天特别臭,没法开窗子,苍蝇蚊子乱飞,外溢了将近两年了,我跟物业反映,物业说没办法,说是要动工程,没钱,根市里排水所反映,他们说这不归他们管,跟南开区排水所反映,他们说也不归他们管,您说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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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王巍 回复时间:2014-07-03 10:31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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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您可要求物业对污水井的外溢情况进行检查、维修。污水井属小区内共用设施设备,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57条规定,小区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和管理属于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在发生问题时候,物业负有维修义务,拒绝修理的,您可起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其它疑惑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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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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