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客管部门获悉,三名出租司机在运营中不使用计价器议价收费,被乘客举报。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三名违规司机予以严厉处罚,均依法吊销了这三名司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5年内三人均不得再进入客运市场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这三起案件于昨日全部处理完毕,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014年3月2日,公共交通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胡某某(男),驾驶牌照为津E22539号出租车,在天津火车东站应租一位河北省来津的乘客先去二五四医院后到双街下车,胡某某未使用计价器,议价收取该外地乘客80元车费;2014年2月25日,银建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刘某某(女),驾驶牌照为津E14179号出租车,在新开路应租一位乘客去天津站后广场通莎客运站,刘某某未使用计价器,议价收取该乘客10元车费;2014年3月2日,露文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李某某(男),驾驶牌照为津E19251号出租车,在火车西站应租一位山东省来津的乘客去解放军二五四医院,李某某未使用计价器,议价收取该外地乘客30元车费。以上3名驾驶员的行为都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三项规定,客管部门依法予以了严厉处罚。(记者通讯员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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