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市客管部门获悉,两名出租司机故意绕道多收取乘客车费,被乘客举报。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两名违规司机予以严厉处罚,均依法吊销了这两名司机的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且5年内两人均不得再进入客运市场从事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这两起案件于今日全部处理完毕,在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2014年3月31日13时30分,光大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张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21473号出租车,在空港4S奔驰店门前承载2位乘客去津塔,张某某选择走津汉公路——卫国道——卫昆路快速路——海河边——天津站——津塔这样一条路线,计价器显示行驶里程26.4公里,等候时间12分52秒,打出金额66.7元,加1元燃油费,张某某此趟业务收取67.7元车费。乘客怀疑其故意绕道,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行驶路线里程应为17.8公里,应收费40.3元,加1元燃油费,张某某此趟业务应收取41.3元车费。张某某多给乘客绕行了8.6公里,多收乘客26.4元车费。客运执法人员责令退还了多收的26.4元车费。2014年3月11日19时10分,天通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崔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25294号出租车,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承载一位乘客至天津站后广场汇合家园,因绕道多收费被乘客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行驶路线应为17.5公里,应收车费48元,加1元燃油费,崔某某此趟业务应收取49元车费。而崔某某却多绕行了3.1公里,收取乘客57元车费,实际多收车费8元。客运执法人员责令退还了多收的8元车费。以上2名驾驶员的行为都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客管部门依法予以了严厉处罚。(通讯员 杨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