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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肖玲 提问时间: 2014-04-25 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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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续---孕期解除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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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首先十分感谢你上次的帮助。
若我拒绝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则在三期之内是否依然可正常享有个人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等个人福利待遇。三期之后由于不能去苏州工作若由我主动提出解除合同,那我还可以要求经济赔偿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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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崔春华 回复时间:2014-07-17 11:10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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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提问答复如下,供您参考:
是的,三期内不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您作为公司员工享有基本的待遇。如您拒绝公司的调岗安排,可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公司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答复供您参考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崔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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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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