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住户私自关闭了自来水阀门,该住户声称因为二楼漏水响到他家所以关闭了自来水阀门,沟通之后该一楼住户也不同意打开自来水阀门,造成我们其他住户长时间家中无水。请问我们如果走法律程序的话,应该起诉谁?以什么原因起诉?是侵权吗?能要求什么赔偿?或消除什么损害?我们几户可以联名起诉吗?起诉状如何写?除了走法律程序,我们还有其他办法吗?盼尽快答复给予我们帮助,万分感谢!
尊敬的刘姓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故一旦进行民事诉讼,应起诉造成妨碍或损失的一楼业主,案由是相邻用水纠纷,可要求一楼业主停止封闭自来水阀,恢复正常供水。如果确实导致楼上各户有损失发生,还可要求赔偿损失。可以作为共同原告起诉。
邻里之间,以和为贵。建议您和邻居先联系派出所或居委会调解解决最好,不行再到法院诉讼。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张文达律师
2014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