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我于2014年4月5日在天津市红桥区帝鑫工艺品商行领了一批手工活,交了1000元现金,签了合同,约定12日完成10个,即可拿回定金和加工费,如不能完成,可以要求延期。但是当我12日要求延期一天时,对方又提出我必须完成16个,才能拿回定金,如不能完成,还要我赔偿违约金,我担心第二天不能完成,同意终止合同,不要回定金。签合同之前,对方并没有提到违约金,只是简单介绍了几种手工活,也没有对我进行合同里提到的培训,并且多次承诺只需要做好10个,即可拿回定金和加工费,还说90分钟就能完成一个,很容易做,两个胶水就够用,回家后我发现,按照他们的要求,完成一个至少需要3个小时,我根本不可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在他们这样前后不一,虚构事实,故意隐瞒真相,设定陷阱,诱使我签了合同,迫使我违约,“没收”了定金,算是合同诈骗吗?我涉世未深,不知道怎么和他们理论,只能寻求法律帮助,希望事情够得到解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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