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文本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一份;
2.企业营业执照(包括非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指派协商代表及委托首席代表的证明;
4.依法成立工会的证明(成立工会委员会的批复件或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工会主席身份证复印件;
5.工会选派职工代表的证明(工会委员会选派代表的决议)盖工会章;
6.工会主席委托代理首席代表的证明和代理首席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7.工会主席空缺的,应提供上级工会出具的工会主要负责人证明;
8.尚未建立工会的,职工民主推荐协商代表的证明,职工在协商代表中民主推荐首席代表的证明(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9.如果协商代表来自本单位以外的专业人员,应出具首席代表的授权委托证明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0.集体协商过程的原始记录;
11.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