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律师您好我有一间企业产的房屋,是父亲的名字可是在2007年在本人同意的情况下过户给我,可是其他任何子女不知情,现在户口本房本只有我一人, 请问一旦发生拆迁问题会不会出现任何纠纷,他们有没有分财产的权利。请您帮我解答 谢谢
尊敬的郑前网友您好:
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根据您所表述的内容,就有关问题初步解答如下:
根据《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可以转租的,转租人可以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转租房屋。房屋租赁合同未约定可以转租的,转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征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因此,从原则上讲,在该房屋使用权已经过户给您的情况下,您作为新承租人依法对此房屋享有权益,但不排除其他子女会以他们不知情或其他理由而提出主张。但其主张是否成立,还需要结合相关证据来判断。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其它疑惑之处,可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鲁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