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律师您好:现咨询问题如下:
我姐姐和姐夫是夫妻关系,育有两个女儿。姐姐于2009年12月去世,姐夫于2011年元旦再婚。将现有住房的房本加了现在妻子的名字。姐夫现患有恶性疾病,已立医嘱,(两个女儿现年22岁和12岁),12的女儿的监护权属于姐夫的妹妹。关于现有住房只是口头说的将来姐夫不在了,给予现在妻子30万,现在的妻子答应离开此家。我现在担心的是将来姐夫不在了,现在的妻子不离开此家有权利把孩子敢出去吗(因为两个孩子与继母的关系很不好)?有权利卖房吗?(房子现在保守估计价值500万,一旦卖房孩子住哪?)两个孩子有权利争夺房产吗?现在和姐夫也说不通此事,他现在也不能受刺激,而且他也非常相信及信任现在妻子说的话。想问问律师有什么好的办法,避免将来孩子因为房产问题诉诸法律,孩子还小哪有精力及条件打官司?另我父亲现也起诉我姐夫争夺我姐姐的那份遗产。(姐姐和姐夫的房产及财产都属于婚后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