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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肖华 提问时间: 2014-02-13 0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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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初五供暖维修暖气泡水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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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4年2月4日(大年初五)早上9点左右我家住河东区卫国道59号,由于暖气有滴水现象给河东供暖维修打了电话,维修人员来维修时没有仔细检查关掉截门而是直接拆除管线造成暖气跑水,暖气中水呈喷射状喷至天花板流下,里外屋地板水均没过脚踝。电脑、手机、电视名酒家具等损失很大4楼天花板墙面也全部阴水,后联系供热站领导并未到场只是来了一个维修组长说自己主不了事要等初八领导上班,初八接到电话我们请假去解决问题至今对于解决方案没有达成一致。请问如果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我们应怎么样做维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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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马琳 回复时间:2014-04-24 10:25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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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肖先生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的权益能否得到支持取决于您有没有维修人员侵权的证据。所以建议您将与供热站交涉的通话录音,固定证据后诉诸法律。但提示您,如果诉诸法律肯定会对损害财产价值进行鉴定,周期可能会较长。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允公律师事务所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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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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