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明天就是正月初五“小年”了,本市又将迎来一个燃放烟花爆竹的高峰期。据介绍,每年这个时候,很多出租司机都会在运营中遇到有的乘客携带烟花爆竹拦车。据市客管部门介绍,客运出租汽车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车,运营服务中是有许多明确规定的。《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就明确规定: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乘车的,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这就是说,“的哥的姐”遇到拿着烟花爆竹乘车的乘客,不承揽此趟业务不算拒载乘客。
昨天中午12点,两位搬着一大箱烟花爆竹的乘客在贵阳路上拦下了银建出租汽车公司“的哥”耿师傅的车,耿师傅一看他拿这么多烟花爆竹太危险,表示不能拉他,没想到这两位乘客竟要到客运管理部门投诉他拒载乘客。在此,市客管部门提示广大乘客,烟花爆竹尽量就近购买,乘坐出租车时不要携带烟花爆竹,以免给司乘双方带来危险。(通讯员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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