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孩子系2013年超生儿,已上完户口,杨伍庄村委会以超生为名,扣除我孩子口粮钱,以后不享受村民待遇,亦云我夫妻二人也可能不享受村民待遇,请帮帮我吧。
尊敬的网民: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如果您的孩子已经上完户口,说明他已经属于你们村集体成员,享有你们村集体成员应有的权利。您可以向镇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您的情况,以维护您孩子的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参与!
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 胡明 律师
201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