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两名出租司机故意绕道多收取乘客车费,被乘客举报。市客管办经调查核实后,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这两名违规司机予以严厉处罚,目前已执行完毕。
2013年12月17日,赣津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许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2984*号出租车,在复康路桥承载3位来自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的外地乘客,许某某不打表运送3位乘客至天津站,收取50元车费,乘客怀疑其故意绕道,向客管部门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收费30元,许某某多收乘客20元车费。客运执法人员不但责令退还多收的20元车费,而且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2013年12月10日,银建的士有限公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牌照为津E0757*号出租车,在天津站后广场承载一位乘客至南京路津汇广场,因绕道多收费被乘客投诉。经核查,此趟业务正常打表应为4.1公里,应收车费12.4元,而王某某却打出了8.0公里,等候时间10分53秒,收取乘客23元车费,实际多绕行了3.9公里,多收车费10.6元。客运执法人员不但责令退还多收的10.6元车费,而且对其处以1000元罚款。(通讯员 杨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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