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用地转用申请表;
2、区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一书四方案;
4、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5、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6、企业投资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政府投资的,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报告批复文件;
7、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其他设计批准文件;
8、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9、区县政府对建设项目征地补偿费用标准合法性和安置途径合理性说明;
10、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及补充耕地位置图或缴纳耕地开垦费说明;
11、是否压覆重要矿床的证明材料或压覆重要矿床评估审核意见;
12、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13、有勘测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勘测定界图及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
14、经批准的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和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占用基本农田的,还应提供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15、土地权属地类材料;
16、占用林地的,需提供林业部门同意使用林地文件;
17、以有偿使用方式供地的,加附草签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地价评估有关资料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的说明;
18、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集镇规划占用土地的,还应提供城市规划图和乡村、集镇规划图;
19、征用土地方案的相关听证材料;
20、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2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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