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单位或个人如何申请增量指标?应符合什么条件?
李国民:一是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二是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三是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者竞价。
一、单位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登记地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可以申请增量指标:
一是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二是新注册的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和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注册当年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共计5万元以上;
三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业领域累计完成投资额1亿元以上,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四是向本市税务部门实际缴纳税款总额不符合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企业,当年新开工1亿元以上工商业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合同签订、项目手续完备,并取得市发展改革部门的核实凭证;
五是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个人申请增量指标的条件是:
一是居住地在本市,包括:1.本市户籍人员;2.驻津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者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二是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三是名下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或者名下小客车在本市均登记为强制注销。
四是名下未持有有效的小客车指标或者不具有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五是两年内没有发生逾期未使用以摇号方式取得的增量指标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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