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人于2014.1.11晚在天津新桃园酒店2楼 曼哈顿西餐厅食用自助餐,主要食用为店内提供的海鲜,次日凌晨随发生上吐下泻症状,于转日到天津一中心就诊,主治医师确诊为细菌性导致的上吐下泻,并伴随脱水症状。看病期间产生医药费用为675.5元 本人于2014.1.13日 上午到酒店与酒店经理协商药费赔付问题,店方拒不承认,态度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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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依据《食品卫生安全法》,对餐饮服务业的食品安全问题由县级食品药品管理部门负责监督;依据《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或接受服务中享有安全保障权,请求赔偿权;你可以到上述两个部门进行投诉,或搜集证据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