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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田女士 提问时间: 2014-01-07 1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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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塘沽中医医院放射科不给补打报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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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13年6月份在塘沽中医医院做的钡餐造影CT,现在报告找不到了,想去打印一份,放射科主任的解释是当时已经把报告给我了,有规定已经给了就不能再给打印一份,态度很坚决,当时已经查找到我的报告记录,电脑里还有存根,根据规定就是不给打印,个人认为这个太不人性化了,遗失就不给补打,所有的医院都是这种规定吗?为何网上查说有的医院可以给补打呢?总是拿各种规定来规定患者,医院是否为患者的切身利益着想了?规定可以改善下吗?服务质量态度可以提高下不?要不然医患关系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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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滨海新区卫生局 回复时间:2014-01-23 16:03 是否超时: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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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女士:
按照行业规范,影像报告仅供临床参考,医师签字后生效;患者领取报告时,放射科工作人员在收费票据上盖“报告已发”字样,为患者报销医疗费提供依据;此报告仅对本次检查生效,报告丢失一律不补。但在特殊情况下(1.司法鉴定的需要2.需进一步诊治,了解病情),患者本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或者代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患者身份证,就诊当日的影像资料,司法部门或街道办或患者本人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医院门诊办公室办理补写报告手续。特此说明。
滨海新区卫生局塘沽工作办公室
二O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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