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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王铯平   提问时间: 2013-12-27 21:53
 标题:我该向谁要工资
内容:

    您好!

    我想向您咨询一下,我妈妈在个人承包物业的小区做保洁员,赶上6月份原承包人与现承包人交接,我妈妈在6月16曰不再上班了,至今工资也沒要来,找现在的负麦人,他说设让我妈妈扫,不发工资让我们找原承包人 ,原承包人在5月底就不再承包了, 以此为由也不给,我们多次找也没能解决,请问我该向谁要工资?我

回复部门:魏晓晗   回复时间:2014-01-05 23:46   是否超时:否

尊敬的王铯平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北方网和本律师的信任,现就有关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您所述情况,您母亲是为“个人承包”的物业提供保洁服务,因此,雇佣您母亲的是自然人,而非物业公司,故该承包人与您母亲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在此基础上,您母亲可以根据其与原雇主之间的书面合同来要求支付交接前的报酬,若没有书面合同或合同中没有关于报酬的约定,可考虑保洁行业工资标准索要报酬,当然,需要有其他证据证明您母亲确实提供了相应的保洁服务。

        相应的,相对于新承包人而言,虽无书面合同,但事实上您的母亲提供了保洁服务,新承包人实际获益,因此,您母亲可以要求新承包人支付相应的报酬,诉讼策略上可考虑将新旧两任承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当然,同样需要有证据证明您的母亲确实提供了相应的保洁服务。

        以上意见,供您参考。如有疑问,可携带有关材料进一步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咨询。

                                                                                                         天津张盈律师事务所  魏晓晗律师

 


【声明】:本咨询意见乃基于咨询人陈述具有表面真实性之假设,仅供咨询人参考,不得用于其他用途。律师不承担咨询人及其相关人据此采取法律行动或其他行为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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