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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人: 金英实 提问时间: 2013-12-08 14: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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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房交房7天发现屋内被暖气水浸泡5公分客服只给免6个月物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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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12年购买金地酒店式公寓一套,2013年11.29日交房,交房当天发现屋内部分需维修的, 把钥匙委托给物业让其整修。7天后再去新房发现1楼靠楼梯处5平方米左右被泡水5-6公分,且1楼复合地板有一半已经鼓包,离墙面20公分高度已经渗水,墙纸脱落。跟客服部门协调,承诺维修。但是对我装修及入住造成实质性损失部分只能免6个月物业费(约1200元,他们说大概影响1个月时间)。这个金额与实际损失出入大,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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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高萌 回复时间:2013-12-18 11:36 是否超时: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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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对于您所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首先您需要明确造成损害的侵权方在哪一方,可能存在开发商建筑本身的问题,或物业公司维修行为失误导致损害发生。如物业公司维修行为不当导致,您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将物业公司诉至当地法院追求其侵权责任。
天津法政牛津律师事务所 高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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